劉國強(四川外國語大學教授)
  黃金周剛剛過去,雖然今年旅游的熱度較往年有所下降,但關於黃金周存廢與帶薪休假落實難的老話題仍引人爭論。有學者還提出中央領導要帶頭休年薪假,希望以此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若果能如此,自然會有明顯的示範效應,但筆者認為,領導休假易,民眾同休難,帶薪休假之所以遭遇困境,有其複雜的現實因素和思想觀念上的阻礙,它需要生活觀念上的大轉變,更需要有與之合拍的社會變革和制度保障。
  其實帶薪休假幾成畫餅,原因林林總總,歸結起來無非三個方面:一是現實利益因素。單位與員工關係不平等,用工單位處於強勢,這使得其優先考慮單位利益,缺乏依法落實職工相關權益的動力,這在小型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中表現得尤為突出;二是制度保障問題。2007年頒佈的休假條例雖然對帶薪休假做出了具體規定,但存在落實難、執行差的問題,尤其是缺乏一套嚴格的監管和懲罰機制,企業違法成本接近於零;三是社會觀念障礙。它體現在三個方面:第一,生活觀念滯後,對休閑在生活中的意義認識不高;第二,權利意識不強,沒有把帶薪休假作為法定的休息權去爭取,或是顧慮到保住飯碗或個人發展等因素而不願出頭,更不敢抗爭;第三,社會價值觀念誤導。長期以來存在把忽視個人權利作為優秀道德品質宣傳的偏差,似乎只有那種工作任勞任怨、長期加班加點以廠為家的員工才是優秀員工,評勞模更是比“奉獻”,這種社會觀念下,爭取個人休息權自然也使人顯得底氣不足。
  因此,筆者認為,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應該首先倡導社會觀念的轉變。要轉變那種“自虐型”先進典型的宣傳模式,把工作關係界定為員工與企事業單位的責權關係,把雙方恪守其相關職責、維護自己的權利視為常態。要鼓勵民眾轉變生活方式,以更積極的態度享受生活。這方面近年已有明顯改觀,黃金周的火爆以及城市休閑產業如農家樂的興起就是其表現,但還需要進一步引導。
  觀念轉變需要有制度保障。對當前的私營企業來說,勞動保障部門、企業工會等部門和組織的制約性幾乎失效,這就需要完善法律規定和監管機制。應制定專門的保障企業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法律,通過繳納保證金、加大處罰力度、轉變企業工會職能強化職工維權能力、鼓勵職工集體訴訟等舉措,提升企業違法成本,也使其違法之舉受到更直接的制約。
  當然,帶薪休假的落實還與社會經濟環境有密切聯繫,民眾的收入水平、經濟結構和市場競爭的規範性等都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民眾和企業的行為與態度。從這個角度說,觀念轉變與制度保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帶薪休假的問題本可預期,對其落實也不妨多點耐心。
  (原標題:落實帶薪休假 需觀念先行制度跟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x69rxkxg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