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韓爭強 通訊員 李銳 孫偉博
  東方今報許昌訊因惡意拖欠17名民工工資5.5萬元,6月23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馬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馬某系禹州市人,2012年9月至11月,馬某開辦的鑄造廠無資金周轉,自動停產。馬某拖欠郭某等17名民工工資5.5萬元,郭某等人多次向馬某催要,但馬某避而不見。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向馬某發出責令支付通知書,但馬某關閉手機,並逃匿至外地。後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禹州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馬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償還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故判處馬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一鍵分享到【網絡編輯:李鵬勛】【打印】【頂部】【關閉】
     (原標題:惡意拖欠民工工資 禹州一企業老闆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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