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昨天,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今年第一季度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工作情況。今年1月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661人;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245件3073人。
  >>貪污受賄
  大案數量大幅上升含661名處以上幹部
  發佈會上,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通報稱,今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8222件、10840人。其中,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6759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2.2%;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661人(內有廳局級57人),占立案總人數的6.1%。
  徐進輝表示,從第一季度辦案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辦案力度進一步加大。同比去年,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件數、人數分別上升24%和19.8%。
  二是辦案重點突出。與去年同比,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數上升26.9%;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數上升46.9%。
  三是查處危害民生民利貪污賄賂犯罪取得新進展。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科研、扶貧救災、環境保護等民生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760件、6402人,涉案總金額6.5億餘元。與去年同比,立案件數和人數分別上升30.2%和25.5%。
  四是辦案的質量、效率和效果進一步提升。與去年相比,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偵查終結4904人,同比上升16.4%;提起公訴3095人,同比上升7.4%;法院判決有罪4094人(含上年積存),同比上升19.6%。
  >>瀆職侵權
  立案偵查3073人廳級幹部增750%
  瀆職侵權檢察廳廳長李文生介紹稱,今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245件、3073人。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立案總數的56.6%;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137人,占立案總數的4.5%,其中,地廳級幹部17人。
  李文生表示,從辦案情況看,第一季度反瀆職侵權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辦案力度進一步加大。同比去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件數、人數分別上升10.2%和12.7%。
  二是查辦大要案重點更加突出。如集中力量查辦了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濫用職權、受賄案,指導查辦了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等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與去年同比,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重特大案件數上升8.5%;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幹部要案數上升69.1%,其中地廳級幹部人數上升750%,這個數據是非常驚人的。
  三是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1至3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瀆職侵權犯罪案件1630件、2177人,同比分別上升14.4%和11.6%,通過辦案輓回經濟損失5569.7萬元。  (原標題:一季度萬餘名幹部貪腐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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