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晨 通訊員趙靜雅)“欠薪入刑”,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這個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中首次增加的新罪名已經實施兩年有餘。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通報“惡意欠薪”入罪兩年多來,遼寧法院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據介紹,2011年5月1日以來,遼寧全省法院共受理此類案件35件(其中1件系單位犯罪)。共涉及36名被告人、一家被告單位,涉案勞動報酬3169萬餘元,涉及被害人2275人。共審結案件31件(其中1件系單位犯罪),所涉及的32名被告人和一家被告單位均被判決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涉案勞動報酬2610萬餘元,涉及被害人1808人。其中,最高判決是5年有期徒刑,最大的一筆罰金為1000萬元。
  據遼寧省高院負責人介紹,遼寧省的欠薪案件主要發生在建築行業,被害人身份多為農民工。35件案件中,有34件發生在建築施工領域。這些案件大多涉案人數多、數額大,有4件超過100人,最多的多達400餘人,有5件超過100萬元,最多的兩起均超過600萬元。  (原標題:遼寧:惡意欠薪主要發生在建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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